杨菲 报道
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,需要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用法律守护幼儿健康成长,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律法规教育工作,不断增强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,5月26日,建新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专题培训活动。
培训中,德育主任于萍为教师们解读了新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的相关条文,重点围绕第三章“学校保护”这一部分进行了学习,为了让老师们更好地理解相关的学习内容,于主任带领大家观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片,并结合幼儿安全案例和师德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,帮助大家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,明确工作责任与担当。
培训中,三位教师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,大家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中,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依法执教,与家长携手共同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,为幼儿健康、快乐地成长而不懈努力!
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,是中华民族的希望,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不仅强化了教师遵法守法的观念,更激发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对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的意识。建新幼儿园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,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形成保护合力,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。